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,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,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、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》、《金沙官网js80806学生手册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金沙官网js80806在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生宿舍管理。
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,以“强化管理、预防为主”为基本原则,进一步加强协作、明确职责,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、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,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。
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
第四条 学校成立“金沙官网js80806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”,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。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,委员由学生工作处、校团委、后勤管理中心、保卫处、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。
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挂靠在学生工作处。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同志担任。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。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。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,各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本部门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,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分工,厘清职责,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。
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:
(一)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规定;
(二)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、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;
(三)监督检查宿舍经营、管理、服务和收费等事项;
(四)协商解决学生、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;
(五)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,是组织各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,协调、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;
(二)协调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、卫生、文明教育和“文明宿舍”检查评比工作,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,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;
(三)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,组织开展相关活动,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;
(四)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、调整、退宿、换宿和日常管理以及做好学生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,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部、年级、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,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;
(五)选拔、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,实行24小时值班制,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,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;
(六)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,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,除本校学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,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;
(七)落实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制度,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。
第七条 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、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,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;
(二)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,培育积极、向上、温馨的宿舍文化;
(三)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;
(四)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;
(五)配合开展“文明宿舍”检查评比工作,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、卫生习惯。
第八条 后勤管理中心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、管理的责任单位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,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;
(二)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,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;
(三)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供应、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,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、供电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,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、用电管理;
(四)对宿舍楼相关设施、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、多角度彻底排查,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,建立台账,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;
(五)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、管理工作。
第九条 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、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,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;
(二)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,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、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,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;
(三)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、安全通道进行检查,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;
(四)指导、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;
(五)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、劣质电器的商户;
(六)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,深入排查安全隐患;
(七)对学生宿舍消防、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、多角度彻底排查,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,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,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;
(八)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、治安安全工作。
第十条 二级学院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,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;
(二)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,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;
(三)培育积极、向上、温馨的宿舍文化,积极配合开展“文明宿舍”检查评比工作,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;
(四)组织实施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制度、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,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;
(五)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、卫生和文明检查,并做好记录;
(六)及时、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;
(七)及时、妥善处理本学院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;
(八)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工作。
第十一条 各部门要按照相应职责,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,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。
第十二条 学生宿舍设宿舍管理员,由学生工作处选聘、管理和考核。
第十三条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金沙官网js80806服务、自金沙官网js80806监督、自金沙官网js80806管理的作用,成立“金沙官网js80806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”,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中选拔产生。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,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,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,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。
第三章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
第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,应填写《金沙官网js80806学生外宿申请表》,经学生家长、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,并经学生工作处以及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签字盖章,)同时废止。
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