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激励广大同学努力成才,奋发向上,增强广大同学的集体主义荣誉感,培养一大批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结合金沙官网js80806-(哈尔滨)有限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先进学生集体评选条件
(一)评选项目
1.全国级项目:全国先进班集体
2.自治区级项目:全区先进班集体
3.校级项目:先进班集体、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学生社团、文明宿舍。
(二)评选条件
1.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条件
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,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。
2.校级“先进班集体”条件
先进班集体是学校集体的典型,是校风、学风建设活动的先锋队,评先进班集体一定要坚持“严格评审,以评促建”的原则,采取班级自评,学院考评,学院复评的评审方法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部班级总数10%。
(1)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,出勤率高,效果好,思想积极上进,要求进步的同学多,组织有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动多。
(2)班委、团支部组织健全,班级制度完善有效,学生干部自身素质高(包括思想素质、学习成绩等),能团结一致,以身作则,努力为同学服务;能认真贯彻学校各项规定,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,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(3)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《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学生手册》各项管理规定,团结友爱、互相帮助、关学院融洽、诚实谦虚、尊敬师长。
(4)班级学风严谨,同学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勤奋刻苦,在考试、考查中班级同学没有舞弊行为。英语B级通过率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在同年级班级中处于前列。
(5)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,无违犯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行为;能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。
(6)自觉爱护公共财产,不在桌椅、墙壁上乱涂画,不挪用、损坏和拆卸公共设施和器材。
(7)全班学生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,自觉早锻炼,以班级组队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,创造性地组织班级活动。
(8)班级各宿舍学生自觉遵守《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寓楼管理规定》的相关要求,班级各宿舍内务、卫生良好。
(9)有完整的班级档案,班、团学期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纪录、班级重要活动组织情况、班级奖惩记录及证书、班级任课老师及辅导员情况等。
3.校级先进团支部条件
(1)学习风气好,全班团员学生学习目的明确,勤奋学习,学风良好,75%团员成绩在中等以上,本学年支部的学生团员补考人数少于5%。
(2)团组织生活正常,能坚持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制度(即团支部团员大会、团支部大会、团小组会、团员教育评议制度、年度团籍注册制度、定期组织团员上团课),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和民主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,能出色的完成学校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。
(3)学年内团支部成员无人受过警告或以上处分。
4.“优秀学生社团”条件
详见《学生社团管理办法》。
5.校级“文明宿舍”条件
详见《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》。
二、先进学生个人评选条件
(一)评选项目
1.全国级项目:全国三好学生、全国优秀学生干部。
2.自治区级项目:全区三好学生、全区优秀学生干部、全区优秀学生。
3.校级项目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、学生工作积极分子、优秀青年志愿者。
(二)评选条件
1.校级以上学生先进条件
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,在校级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。
2.校级“三好学生”条件
(1)思想上进,坚持和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树立正确的世界观,人生观和价值观;积极参加团课、班会学习;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,无补考现象。
(2)学习勤奋刻苦,考试科目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(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)。
(3)遵守社会公德,诚实守信,作风正派。尊敬师长、关心集体、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学院、学院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。
3.校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条件
(1)担任党支部小组长、支部委员以上干部,担任寝室长、班委委员,担任学院级、校级等学生组织机构委员及以上学生干部,担任共青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干部,担任经学工科、团委批准:桂ICP备08102409号-1 桂公网安备45102302000022 维护:网电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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