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;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;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师生;坚持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院工作的根本任务;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放在教育工作的第一位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。
2.充分发挥学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、战斗堡垒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,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学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。
3.制度党的工作计划,加强学院党的建设和教职工队伍政治思想建设,及时发展新党员,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4.领导和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,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的教育贯穿到学院教育和各科教学过程中。努力加强和改进学院德育工作。
5.教育党员和教职工服从校长的领导和发挥,支持学院各部门的工作,认真积极的贯彻落实学院的工作计划。
6.做好干部的培养、教育工作、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中青年干部,协助上级党委搞好干部的选拔和干部队伍的建设。做好组织、宣传、统战工作,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老干部政策。
7.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廉政建设工作,严格党的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加强经常性的党性教育。要求党员做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。
8.领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,保证职工的民主合法权益,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职权。
9.加强对工会、共青团工作的领导。审议工会及其共青团的工作计划、总结。支持工会、共青团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开展各项活动。